通管局犯錯,企業(yè)挨罰,為啥?

6月2日,國家發(fā)改委網站發(fā)布通報: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牽頭組織四家電信運營商達成協(xié)議,對贈送的范圍、幅度、頻次等進行約定,并通過下發(fā)整改通知書等手段強制執(zhí)行,限制了電信運營商的競爭能力和手段。對此,云南省通信管理局進行了整改,并停止相關做法,中國移動、電信、聯(lián)通、鐵通四大電信運營商的云南分公司被處以罰款,共計1318萬元。

據(jù)說,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2009年8~10月,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牽頭組織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云南分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國聯(lián)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和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多次會議協(xié)商,于2009年底達成《云南基礎電信運營企業(yè)規(guī)范各類贈送活動的協(xié)議》(以下簡稱《協(xié)議》),對四家電信運營商開展相關贈送活動的內容、額度、頻次等進行了約定,包括各企業(yè)均不得采取“無預存話費”、“無保底消費”或“無在網時限”等方式開展贈送活動;以及其他方式的促銷或優(yōu)惠活動?!秴f(xié)議》同時還規(guī)定了有關執(zhí)行措施。

據(jù)專家和政府相關部門的解釋,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已構成了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因此要求其進行整改,而后來“云南省發(fā)改委已督促云南省通信管理局進行整改,停止相關做法,恢復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以上的事實是基本清楚的,但結論卻難以讓人理解。通篇來看,錯誤都出在云南省通信管理局,而作為本地的政府主管機構,通信管理局通過行政手段“逼著”運營商達成所謂的“壟斷協(xié)議”,運營商也是受害者??墒?,最終的處理卻是通信管理局進行整改,整改的對象又是運營商,而被罰款的也是運營商。

如此,運營商們就真正成了被宰殺的羔羊。政府可以要求你“正當競爭”,也可以要求你“不正當競爭”,可以通過行政命令或者所謂的“指導意見”逼著你充分競爭,也可以把企業(yè)拉到一起讓你不要競爭??傊鞴懿块T可以做什么都可以,大不了是整改完事,而倒霉的運營商卻成了玩物。

不久前,幾家部委機關紛紛要求運營商降費提速,市場普遍預測今年運營商的收入和利潤將大幅下降。可最新的消息卻是,國資委日前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央企業(yè)增收節(jié)支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要求,今年將嚴格落實工資總額和效益掛鉤機制,企業(yè)工資總額增幅不得超過效益增幅,效益下降的企業(yè)工資總額必須下降。很多人理解,這幾乎就是對運營商降費提速之后可能面臨的收入下降進行的針對性喊話。

都說電信運營商是央企,是共和國的長子,可這長子現(xiàn)在過得也太窩囊了點吧!地方主管部門要求你做的事情,做了,還要在幾年之后被罰款,試想,如果當初運營商就不做,那結果是不是當時就要被處罰呢?反正都是被處罰,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而已。

其實,去年運營商們已經基本取消了各種終端補貼與促銷贈送,雖然有關部門說是運營商的自愿自發(fā)行動,可沒有任何人會相信。看不到手一直伸著,始終沒有縮回去。那么,如果通信管局要求運營商坐下來達成協(xié)議是造成壟斷,這種要求全國運營商都不能做贈送、零元購機甚至要退出所有機場貴賓廳的行政要求,是否也已經涉嫌壟斷?

至于工信部,去年還口口聲聲的說從此電信資費完全由市場定價,政府不再干涉,取消了一堆的垃圾文件,可今年卻重操舊業(yè)。當然,這次變成了逼著降價,算是順應政心民意??蓡栴}是,順應民意的行政就一定是合法的嗎?

現(xiàn)在,政府要求運營商提高企業(yè)投入和支出,另外一方面還要降低收費水平,這已經是雙面枷鎖,可還要有大股東站出來要求給老子掙錢,如果不能完成掙錢的任務,就需要勒緊褲腰帶過日子。

運營商都正在轉型,而轉型需要的人才與資本,否則只能是望洋興嘆。如今,人才得不到重視,甚至得不到補充,資本也要浪費到本不急需的領域,如此,等于是要運營商們自斷筋脈。長期來看,等于是要讓運營商安樂死。

有關部門應該了解,不管運營商是否是國有企業(yè),是否央企,都是地地道道的企業(yè),而政企分開是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政府對運營商的要求,可以通過依法監(jiān)管或者行使出資人的權力來完成,而不是指手畫腳越俎代庖,否則,像云南通信管理局這樣,左右都是害了運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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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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