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不滿“調整工作重點”引爭議,勞資矛盾如何化解?

勞工權益和勞資矛盾向來是備受老百姓關注的焦點。近日,鄭州一起勞資糾紛引發(fā)廣泛爭議。

據(jù)媒體報道,3月27日,鄭州某公司員工楊先生,不滿意公司作出的工作內容調整,質疑公司為了勸退他,對他進行單獨設崗。對此,其業(yè)務線主管方女士表示,楊先生對此有所誤解,其工作崗位職能并未改變。

目前雙方各執(zhí)一詞,這起勞資糾紛真實情況是什么樣的呢?

楊先生2018年加入該公司,從事合作商家拓展工作,崗位名稱為“商務拓展經理”。由于楊先生從2022年4季度開始,出現(xiàn)連續(xù)幾個月績效不達標的問題,今年3月,該公司針對其工作重點進行了調整,由以前負責“商家新增、商家運營、房源品質等”調整為重點負責“商家新增”。

楊先生認為,這次新調整的拓展BD崗位為“全國唯一崗”,專為他而設立。

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董女士表示,楊先生對工作內容調整的性質有所誤解。2023年1月,公司調整了楊先生所在業(yè)務拓展團隊的整體經營指標,所有員工都會據(jù)此進行工作重心的調整,該次調整后,楊先生的業(yè)務線主管方女士除了維護原有商家,也需要開拓新商家,這些都是 “商務拓展BD”崗位的常規(guī)工作項目。

而根據(jù)該公司本崗位在其他城市的招聘海報,商務拓展BD崗位職責確實包含“商家新增”,即“負責和合作伙伴進行商務談判,確保獲得最優(yōu)惠的商務條件,完成商務合同的簽訂”。

董女士稱,楊先生從事商務拓展BD工作多年,根據(jù)其過往工作內容和表現(xiàn),新簽商家屬于他能力范圍內且相對擅長的工作。

“我們非常遺憾,在工作內容調整上未能得到員工的理解。但我們會繼續(xù)關注員工訴求和感受,積極與該員工溝通,解決他的在工作上的困惑和難題。”董女士表示。

提醒廣大企業(yè)加強勞動用工合規(guī)建設,實現(xiàn)員工和企業(yè)雙贏。對于勞動者而言,自覺履行勞動者的義務,是獲得權利維護權益的基礎,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重要保證。勞動者也應該增強自身的權利意識和法律意識,切實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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