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對話李小加:阿里若赴美上市 港交所沒壓力

3月29日消息,今日港交所總裁李小加接受網(wǎng)易科技獨家采訪時表示,阿里巴巴若赴美上市,港交所沒有任何壓力。

當網(wǎng)易科技問及阿里巴巴如果最后選擇美國上市,港交方面有無壓力時,李小加稱“沒有任何壓力”,并反問記者:“我是那種會受到壓力的人嗎?”當網(wǎng)易科技追問,阿里巴巴未來和港交所還有無談判的可能,李小加笑稱,“誰說有談判這回事的?”

經(jīng)過多個月的博弈,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未能得到港交所的通過,3月16日阿里巴巴宣布將放棄在香港上市,并高調(diào)宣布將赴美上市。盡管阿里巴巴已宣布將赴美上市。不過,市場仍非常關心阿里是否會再回港交所上市,李小加并未正面回應此問題,向網(wǎng)易科技說,“你們明天可以問馬云”.

阿里巴巴和港交所的博弈從去年一直在占據(jù)科技媒體的重要版面。阿里巴巴集團把香港作為上市的首選地點。2013年,阿里巴巴向港交所拋出“繡球”,謀求在香港上市。但面對“合伙人制度”的分歧,港交所堅守底線并未松口。

眾所周知,在阿里的“合伙人制度”下,同股不同權(quán),創(chuàng)始人所持有的B股投票權(quán)是指通過投資人的數(shù)倍,這種“雙重股權(quán)機制”,與包括香港、倫敦在內(nèi)的極大交易所的“同股同權(quán)”原則相悖,目前只有美國的紐交所和納斯達克接手,支持阿里的AB股制度。

2013年9月25日,香港聯(lián)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在港交所其個人專欄“小加網(wǎng)志”中貼出一則名為《投資者保障雜談》的博客文章,談及“香港公眾利益”、“上市委員會集體審議決定”和“公開討論”三點結(jié)論,將此前阿里巴巴的雙層股權(quán)制度和港交所上市規(guī)則要求之間的爭執(zhí)披露于世,并稱“歸根究底,我們需要作出最適合香港、最有利于香港的決定,而不是最安全最容易的決定。”外界解讀為針對阿里的合伙人制度,港交所在“原則和利益”上將選擇“堅持原則”.

今年1月30日,京東在美國提交IPO申請,拉開和阿里的上市賽跑。在多個月和港交所博弈未果的情況下,阿里巴巴在今年3月16日發(fā)表聲明:“美國已經(jīng)被確定為最終地點”,稱公司計劃啟動在美國上市事宜。但在官方聲明同時表示,“未來條件允許,我們將積極參與回歸國內(nèi)資本市場,與國內(nèi)投資者共同分享公司的成長。”對于香港,阿里巴巴集團稱“尊重香港現(xiàn)時的相關政策和出發(fā)點”.

到目前為此,阿里巴巴雖然高調(diào)宣稱赴美上市,但尚未正式提交IPO申請。有分析人士認為,因為淘寶假貨、支付寶風波等問題,阿里若在美國上市面臨著多重監(jiān)管和法律的風險,阿里最佳的上市地點依然是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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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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