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布斯郵件證實:蘋果曾開發(fā)iPhone nano 比iPhone 4更小更便宜

8月20日消息,據(jù)國外媒體報道,蘋果已故聯(lián)合創(chuàng)始人兼首席執(zhí)行官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在2010年10月發(fā)出的一封電子郵件證實,該公司曾考慮制造一款“iPhone nano”。

2011年的時候,有傳言稱,蘋果正在開發(fā)所謂的“iPhone nano”,這是一款比當時的頂級機型iPhone 4更小、更便宜的新iPhone。

雖然蘋果從未發(fā)布過那款傳說中的超小型手機,但外媒在收集Epic訴蘋果案的電子郵件時發(fā)現(xiàn)了一封喬布斯的郵件,該郵件證實,蘋果公司確實曾在某個時間點開發(fā)過iPhone nano。

目前尚不完全清楚“iPhone nano”可能是什么樣子的,喬布斯的這封郵件缺少細節(jié)。當時的iPhone 4,以今天的標準來看,已經是相當小的設備了,只有3.5英寸的屏幕。

雖然“iPhone nano”從未實現(xiàn),但蘋果仍在繼續(xù)生產被稱為“mini”的更小的設備,如iPhone 12 mini和HomePod mini。有報道稱,iPhone 12 mini的表現(xiàn)不如蘋果尺寸較大的機型,該公司可能計劃在未來幾年逐步淘汰這款機型。(小狐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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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0
喬布斯郵件證實:蘋果曾開發(fā)iPhone nano 比iPhone 4更小更便宜
蘋果已故聯(lián)合創(chuàng)始人兼首席執(zhí)行官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在2010年10月發(fā)出的一封電子郵件證實,該公司曾開發(fā)“iPhone na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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