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錢”交易處罰 “炒冷飯”?制度引導尚需“補漏”

文丨21世紀經濟報道 常亮

2月9日訊,“迄今為止損失最大的一筆交易發(fā)生于2015年5月,浙江某公司大股東希望以‘互報成交確認申報’方式轉讓給指定對手100萬股,交易價格為1元,當時公允價格約為10元。但錯填為‘定價申報’,該筆交易被陌生投資者‘撿漏’,損失約900萬。”一位業(yè)內人士透露。

“一分錢交易”有所收斂,但仍昭示著新三板交易制度的“闌尾”所在,手術刀或已就位。

近日,全國股轉公司發(fā)出四份自律監(jiān)管決定,全部指向市場上的交易違規(guī)行為,其中對屢次參與“一分錢”交易的“姜素華”賬戶采取限制交易6個月的自律監(jiān)管措施,引起業(yè)界關注。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1月29日股轉系統(tǒng)對國泰君安異常報價事件的處理,被后續(xù)事件證明為推出私募做市制度的催化劑之一,那么對“姜素華”的處理是否為修正協議轉讓制度的發(fā)令槍,仍有待觀察。

處罰疑為“炒冷飯”

股轉系統(tǒng)對做市商的違規(guī)行為在不到一個月內便做出火速反應,并予以紀律處分。而對姜素華的自律監(jiān)管則顯得滯后多時,且有備而來。

根據自律監(jiān)管決定,2017年1月4日,“姜素華”賬戶以嚴重偏離市場行情的0.92元/股買入威明德(430207.OC)11萬余股,違反了股轉公司交易規(guī)則中關于“申報或成交行為造成市場價格異?;蛑刃蚧靵y”的規(guī)定;此前兩次交易為2016年5月27日以0.02元/股的價格買入鴻銘科技(831419.OC)0.2萬股;5月31日,以0.01元/股買入遠航合金(833914.OC)1萬股;8月26日,以0.24元/股的價格買入素昂能源(834238.OC)124余萬股。股轉公司也因此先后三次對“姜素華”實施出具警示函等自律監(jiān)管。

“‘警示函’公開意味并不明顯,但此次選擇在1月4日事發(fā)后在節(jié)后將自律監(jiān)管措施公開,并詳細披露此前幾次交易的問題,則警告其他類似行為者的目的就很明顯了。”北京新三板個人投資者亦飛表示。

股轉系統(tǒng)表示,“姜素華”無視前期監(jiān)管決定,屢教不改,違規(guī)情節(jié)嚴重,應從重監(jiān)管,限制“姜素華”賬戶交易6個月。

事實上,股轉系統(tǒng)強調以上行為皆為“點擊成交其他投資者低價賣出申報”。

所謂“點擊成交”,即買方針對賣方的定價申報單,通過“點擊”報價的方式,報出價格相同方向相反的成交確認申報單并成交的行為。

業(yè)內人士指出,所謂“定價申報”就是投資者設定一個股票價格和數量直接委托出去,交易系統(tǒng)就立即將報單顯示在交易軟件上,但即使有相同價格的對手單,也不會主動成交,只會掛在盤面上。

“出于稅務規(guī)劃和代持還原的需要,老股東采用的協議轉讓方式為‘互報成交確認申報’,將股份轉讓給特定的交易對手,價格往往極其低廉。”新三板資深交易人士李林表示,“俗稱‘手拉手成交’。”

所謂“成交確認申報”則是當交易者發(fā)現有合適的價格報單出現在盤面上,交易者可通過“成交確認申報”的方式,先查到對方的8位數“約定序號”,填上對應的價格、數量和約定序號,再下單方可成交。同時,交易對手的“定價申報”單也就被動成交了。

“互保成交確認申報”過程中,交易雙方需在“成交確認申報”中填寫指定對手方交易單元、證券賬戶號碼及成交約定號,股轉系統(tǒng)會對買賣方向相反且信息相符的一對成交確認申報確認成交。

據悉,“烏龍指”容易出現在這一過程中。個別股東將“成交確認申報”錯填為“定價申報”,則其報單將被全市場投資者所了解,并非“互報成交確認申報”根據賬戶號碼和成交約定號設置的私密交易,故常常被陌生投資者捷足先登。

姜素華的行為實際為“撿漏”。類似事件時有發(fā)生,因為復雜的交易方式令迅速涌入新三板市場的投資者感到頭痛,其中眾多投資者來自公司老股東及定向發(fā)行后進入的新股東,他們往往以“受限投資者”身份參與交易,即只可賣出其持有股份,交易方式有所不同。

“迄今為止損失最大的一筆交易發(fā)生于2015年5月,浙江某公司大股東希望以‘互報成交確認申報’方式轉讓給指定對手100萬股,交易價格為1元,當時公允價格約為10元。但錯填為‘定價申報’,該筆交易被陌生投資者‘撿漏’,損失約900萬。”李林表示。

制度“補漏”更重要

根據自律監(jiān)管決定,姜素華的交易行為,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股票轉讓細則(試行)》中第113條關于“申報或成交行為造成市場價格異?;蛑刃蚧靵y”的規(guī)定。

根據第113條,共有十一類情形可判定為“影響股票轉讓價格或者股票成交量的異常轉讓行為”, 姜素華僅觸及第九種情形。值得注意的是,股轉系統(tǒng)對于市場價格“異常”和“秩序混亂”的規(guī)定如下:

“同一證券營業(yè)部或同一地區(qū)的證券營業(yè)部集中買入或賣出同一股票且數量較大;股票轉讓價格連續(xù)大幅上漲或下跌,且掛牌公司無重大事項公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tǒng)公司認為需要重點監(jiān)控的其他異常轉讓情形。”

以泰達能源交易為例,當天交易明細數據顯示,交易雙方同為信達證券旗下證券的營業(yè)部,但并非同一營業(yè)部,且并不處于同一地區(qū);而在此次交易前,泰達能源并無歷史成交,此次交易后亦再無成交,因此也并不存在“轉讓價格連續(xù)大幅上漲或下跌”。因此處罰最終依據為兜底條款“全國股份轉讓系統(tǒng)公司認為需要重點監(jiān)控的其他異常轉讓情形”。

泰達能源8月29日的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公司董事汪松華減持公司流通股合計2,246,21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49%,為股東汪松華帳戶操作嚴重失誤導致通過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與受讓方以協議轉讓方式進行股份轉讓,此次轉讓非本人真實意思表示。”

此類事件的一再發(fā)生,客觀上對市場發(fā)展不利,“動刀”只是時間問題。

“互報成交確認委托,是對成交價格已經達成協議的一對投資者在線上互相報出的指定對方的委托訂單,其他投資者是無法參與成交的。該委托的成交價反映的只是部分投資者達成的自身合意,并不能夠完全反映市場態(tài)度,參考性不高;但是這兩種委托的成交都會在個股的成交價中體現,從而影響個股的行情走向。”股轉系統(tǒng)官方在去年《注意識別交易方式,謹防投資無辜被“套”》一文中指出。

“完全取消協議方式,采用集合競價方式代替;點擊成交不變,將拉手成交放到盤后進行; 對點擊成交進行優(yōu)化,增加競爭因素;將拉手成交放到盤后進行;取消點擊成交方式,僅保留‘手拉手成交方式。”股轉系統(tǒng)已經在去年的調研中指出了四種未來可能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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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9
“一分錢”交易處罰 “炒冷飯”?制度引導尚需“補漏”
“一分錢交易”有所收斂,但仍昭示著新三板交易制度的“闌尾”所在,手術刀或已就位。此類事件的一再發(fā)生,客觀上對市場發(fā)展不利,“動刀”只是時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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