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生指鴻茅藥酒是毒藥被捕 警方稱涉損害商業(yè)信譽

(原標題:發(fā)文指鴻茅藥酒“毒藥” 廣州醫(yī)生被捕)

發(fā)文指鴻茅藥酒“毒藥” 廣州醫(yī)生被捕

文章質疑藥酒療效;內蒙古涼城警方稱該醫(yī)生涉嫌損害商品聲譽,目前案件已移送審查起訴

醫(yī)生指鴻茅藥酒是毒藥被捕 警方稱涉損害商業(yè)信譽
1月25日,因涉嫌損害商品聲譽罪,譚秦東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中國神酒,只要每天一瓶,離天堂更近一點?!边@是一篇題為《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的文章開頭。文章作者叫譚秦東,碩士畢業(yè)于中南大學湘雅醫(yī)學院。2017年12月19日,譚秦東通過網絡發(fā)布上述文章。

2018年1月10日,內蒙古自治區(qū)涼城縣公安局辦案人員來到廣州,跨省對譚秦東實施抓捕。

昨日,涼城縣公安局通報案情稱,接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報警,經查,譚秦東稱鴻茅藥酒是“毒藥”,“損害商業(yè)信譽、商品聲譽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2018年1月25日,譚秦東被檢方批準逮捕。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審查起訴。

廣州醫(yī)生發(fā)文質疑“鴻毛藥酒”療效被拘

2018年1月10日傍晚6時,廣州天河區(qū)一居民樓二樓,幾名便衣男子按住一名中年男子。便衣男子來自千里之外的內蒙古,是內蒙古自治區(qū)涼城縣公安局警察,中年男子名叫譚秦東,是一名醫(yī)學碩士。

譚秦東的妻子劉璇說,事發(fā)傍晚7時左右,便衣男子出示警官證說“有事要問”,隨后將丈夫帶走。

今年39歲的譚秦東,2010年碩士畢業(yè)于中南大學湘雅醫(yī)學院,2008年和2011年先后取得醫(yī)師資格證書和臨床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后在南方醫(y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yī)院工作,2015年左右創(chuàng)業(yè)。

涼城警方稱,譚秦東被警方跨省拘捕,與一篇網絡文章相關。2017年12月19日,譚秦東曾以筆名“Tony”發(fā)布題為《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的文章。

上述網文中,譚秦東開篇即表示,“中國神酒,只要每天一瓶,離天堂更近一點”。接著,文章通過對心肌、心臟傳導系統(tǒng)、心瓣膜等器官的變化分析,提出“老年人,尤其有高血壓、糖尿病的老年人不能飲酒。鴻毛藥酒廣告的主要消費者基本是老年人”,進而對鴻毛藥酒的療效提出質疑。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譚秦東的文章正文中,均寫做“鴻毛藥酒”,但其在網文中貼出的廣告截圖和新聞報道等,均為“鴻茅藥酒”。

新京報記者從涼城警方獲悉,警方偵查認定,譚秦東在發(fā)布上述文章后,曾在微信群轉發(fā)10次左右。劉璇說,在譚秦東被帶走后,自己登錄丈夫的賬號,將上述文章設置為“僅自己可見”,設置時,文章瀏覽量共計2117次。

警方:涉損害商業(yè)信譽、商品聲譽

劉璇告訴新京報記者,丈夫被帶走第二天,曾給其發(fā)送一條微信,說自己“正在接受警察問話”,此后一直無法取得聯系。直到1月14日,劉璇在涼城縣看守所見到譚秦東,才得知丈夫被捕原因。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譚秦東名下共有三家企業(yè),其中兩家專注醫(yī)藥科技領域。譚秦東的代理律師胡定鋒說,譚秦東的企業(yè),主要從事醫(yī)學美容與皮膚病治療,并不從事藥酒生產,在其看來,譚秦東發(fā)布上述文章,“與商業(yè)競爭無關”。

胡定鋒說,譚秦東曾于3月12日向涼城縣公安局遞交申訴書,其中提出,發(fā)布文章是為老年人提出忠告,“藥酒是藥不是保健品,有具體適應癥、禁忌癥和嚴格的劑量要求”。

劉璇表示,譚秦東的父親曾經也飲用鴻茅藥酒,丈夫之所以關注這一產品,發(fā)布相關文章,是出于“職業(yè)本能”。

昨日,涼城警方通報這一事件稱,譚秦東“損害商業(yè)信譽、商品聲譽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2018年1月10日,涼城縣公安局對譚秦東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1月25日,譚秦東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回應

涉事企業(yè)方面:稱鴻茅藥酒“毒藥”是故意抹黑

根據涼城縣公安局通報,記者注意到,該文章發(fā)布后不久,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一名員工報案,稱部分自媒體“對‘鴻茅藥酒’惡意抹黑,甚至宣稱鴻茅藥酒是‘毒藥’,大肆散播不實言論,傳播虛假信息,誤導廣大讀者和患者,致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造成公司銷量急劇下滑,市場經濟損失難以估量,嚴重損害公司商業(yè)信譽”。

昨日,新京報記者多次聯系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未獲回應。涼城縣公安局經偵大隊一名承辦警官稱,案件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警方不作評價。

記者發(fā)現,今年網上也出現不少質疑鴻茅藥酒療效的文章。3月9日,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為此發(fā)布公開聲明,稱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企業(yè),鴻茅藥酒是經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審批的合法產品”,“對于任何嚴重損害我公司的企業(yè)聲譽的行為,我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絕不姑息”。

■延展

鴻茅藥酒多次被食藥監(jiān)部門處罰

“鴻茅藥酒”的品牌所有者和生產方,是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地址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涼城縣。

值得注意的是,鴻茅藥酒并非保健食品或普通酒類。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備案信息顯示,鴻茅藥酒是屬于酒劑類非處方藥(OTC),批準文號為國藥準字Z15020795。

官網信息顯示,鴻茅藥酒創(chuàng)始于1739年,至今279年,并于2010年獲評“中華老字號”,官方商城中,單瓶售價298元。

在此之前,鴻茅藥酒因密集的宣傳而為人所知,“每天兩口,把病喝走”的廣告語一度風靡。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官網顯示,鴻茅藥酒共取得1192個藥品廣告批準文號,位列藥品第一。

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公開信息顯示,“鴻茅藥酒”因“宣傳廣告利用專家、患者為產品療效作證明,擅自擴大藥品功能主治和適應癥范圍,并含有不科學地表示藥品功效的斷言和保證行為,嚴重欺騙或誤導消費者”,先后被多地主管部門處罰。

早在2008年,浙江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就對鴻茅藥酒,作出在“溫州市范圍內暫停銷售”的處罰。2015年1月,江蘇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曾對包括鴻茅藥酒在內5種違法廣告藥品,采取暫停銷售措施。

今年2月8日,陜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通報稱,要求全省范圍內,停止播出包括“鴻茅藥酒”在內的部分藥品廣告。

人民日報社旗下《健康時報》曾報道稱,“在過去的十年間,據不完全統(tǒng)計,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jiān)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p>

■律師說法

律師:司法機關處理此案當“慎之又慎”

譚秦東的代理律師胡定鋒認為,譚秦東的文章,部分內容引自公開報道,部分則是國家機關處罰截圖,盡管標題采用相對情緒化的“毒藥”字眼,但整體性質依然為科普文章,不應被認定為刑事犯罪。

極客網企業(yè)會員

免責聲明:本網站內容主要來自原創(chuàng)、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體作者投稿,凡在本網站出現的信息,均僅供參考。本網站將盡力確保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證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及可靠性,讀者在使用前請進一步核實,并對任何自主決定的行為負責。本網站對有關資料所引致的錯誤、不確或遺漏,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本網站中的網頁或鏈接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識產權或存在不實內容時,應及時向本網站提出書面權利通知或不實情況說明,并提供身份證明、權屬證明及詳細侵權或不實情況證明。本網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將會依法盡快聯系相關文章源頭核實,溝通刪除相關內容或斷開相關鏈接。

2018-04-16
醫(yī)生指鴻茅藥酒是毒藥被捕 警方稱涉損害商業(yè)信譽
醫(yī)生指鴻茅藥酒是毒藥被捕 警方稱涉損害商業(yè)信譽,藥酒 文章 藥品 劉璇 鴻茅

長按掃碼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