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蘇寧金融研究院 薛洪言
4月4日訊,3月31日,經過近一年的發(fā)酵,網聯上線了,因為是試運行,和一年前的聲勢相比,低調了很多。17天后(即4月17日),支付機構備付金集中存管也要落地了,備付金多機構存放的模式也要告一段落,且不再付利息。也許,過不了幾個月,清算業(yè)務牌照就可以開放申請了,屆時,沒有清算牌照的支付機構再從事清算業(yè)務,便是真正的違規(guī)了。
我們不妨把上面三件事稱之為支付行業(yè)2017年的三件大事,這三件事解決了一個問題——殺死銀行直連。
網聯是替代平臺,備付金集中存管是釜底抽薪,清算牌照則是準生證,三者合力,全方位無死角地干掉了銀行直連模式,干脆利落。
回顧在2016年,行業(yè)內同樣發(fā)生了一件漂亮的大事,便是“殺死大額支付”,同樣是三部曲,賬戶實名、三類賬戶、日累計支付限額和筆數,完美地把第三方支付限定于小額普惠領域,不再贅述。
替代品出世
要殺死銀行直連,便要先有替代品。銀行直連的替代品,便是網聯。
所謂銀行直連,是與銀聯為通道的“間聯”模式相對而言的,即支付機構通過在多家銀行開設備付金賬戶實現資金的跨行清算,繞開了銀聯。其初衷是為了省去“7:2:1”模式下的銀聯分成,節(jié)約支付成本。
后期,直連模式逐步成為支付機構間支付體驗競爭的壁壘和利器,開始了自我強化與循環(huán),最后成了主流的支付模式。
金融屬于強監(jiān)管的行業(yè),而銀行直連恰恰處于監(jiān)管之外。直連模式下,信息流、資金流都掌握在支付機構手中,在監(jiān)管機構看來,便是信息不透明、標準不統(tǒng)一,容易滋生亂象。于是,殺死銀行直連,便成為了第三方支付監(jiān)管整頓的重要一環(huán)。
第一步,自然是要造個替代品,便是網聯。
“網聯平臺”全稱為“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臺”,與銀聯的功能屬性相似,屬于專門為第三方支付機構提供統(tǒng)一轉接清算服務的平臺,面世過程大概如下:
2016年4月份,市場上開始傳出網聯平臺的信息。
2016年8月,媒體曝出央行已原則上通過了成立網聯平臺整體方案的框架,并計劃于2016年年底建成。
2016年11月,市場又開始流傳網聯平臺的新方案,股權方案流出,且上線時間推遲到2017年3月底。
2017年3月底,網聯上線試運行。
作為行業(yè)基礎設施,網聯要做到中立,如何讓人相信真的中立?股權先要分散,所以,在股權結構上,網聯與銀聯類似,并沒有控股股東。
第二步,要大伙參與。比如,網聯平臺的架構、技術路線、標準等均由所有參與方共同討論,以確保公開、透明。
第三步,業(yè)務的遷移。2016年4月出臺的《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要求“(網聯)平臺建立后,支付機構與銀行多頭連接開展的業(yè)務應全部遷移到平臺處理。”據悉,本次網聯上線后,給直連模式一年的過渡期,在此期間,業(yè)務要逐步遷移至網聯平臺。
釜底抽薪
直連模式成立的基礎,是支付機構備付金的分散存管。殺死銀行直連,推動備付金的集中存管無疑是釜底抽薪之舉。
何為備付金?2011年發(fā)布的《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界定如下:
客戶備付金,是指客戶預存或留存在支付機構的貨幣資金,以及由支付機構為客戶代收或代付的貨幣資金。客戶備付金包括:(一)收款人或付款人委托支付機構保管的貨幣資金;(二)收款人委托支付機構收取、且支付機構實際收到但尚未付出的貨幣資金;(三)付款人委托支付機構支付、但支付機構尚未付出的貨幣資金;(四)預付卡中未使用的預付價值對應的貨幣資金。
顯然,不僅你在電商購物時未確認收貨之前的款項屬于備付金范疇,第三方支付賬戶的余額也是備付金,但你的寶寶理財已經不屬于備付金的范疇。盡管如此,客戶備付金仍然是一筆巨額資金——央行統(tǒng)計顯示,截止2016年第三季度,全國267家支付機構吸收客戶備付金合計4606億元。2013年末,這一數據尚為1266億元。
對第三方支付而言,除了可以在唯一的一家備付金存管銀行開立存管賬戶外,還可以在不同的備付金合作銀行開立收付賬戶,并根據需要在存管銀行或合作銀行開立匯繳賬戶。雖然不同賬戶的跨行收付權限不同,但三類賬戶的疊加使用,已經使得第三方支付機構可在大部分跨行清算功能上繞開銀聯,形成所謂的銀行直連模式。
因此,備付金是銀行直連模式的基礎,也是其七寸,分散存管可以成就銀行直連模式,集中存管也將從根本上破除銀行直連模式。
2017年1月13日,人民銀行發(fā)布《關于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且該賬戶資金暫不計付利息。
根據新規(guī)要求,備付金將從20%的集中存管逐步過渡至全部集中存管,這一過渡過程也將是第三方支付銀行直連模式的過渡。一旦集中存管全部落地,銀行直連模式也將走向終結,為網聯的上線和清算牌照的開放等掃清了障礙。
清算業(yè)務準生證
2015年4月,國務院發(fā)布《關于實施銀行卡清算機構準入管理的決定》(下稱《決定》),2016年6月,央行發(fā)布《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為銀行卡清算市場的開放提供可操作性細則。結合當時市場環(huán)境,開放銀行卡清算市場,既是提高清算市場效率、降低清算成本的需要,也是清算市場對外開放的必然要求。
2010年,曾爆發(fā)過銀聯和VISA之爭,VISA認為中國銀行卡清算渠道并不開放,美國政府將這一爭端訴諸了WTO。按照WTO的裁定,中國應該在2015年8月29日前開放人民幣轉接清算市場,也即開放其他卡組織進入中國市場?!稕Q定》和《辦法》的出臺某種意義上也是對WTO裁定的一種回應。
開放清算業(yè)務市場,意味著清算業(yè)務也要持牌經營了。如果之前的銀行直連還只是變相繞開了銀聯,罪有可贖,那么之后的銀行直連變成了無照經營,便涉嫌違規(guī)了。
當然,你也可以講,限制的背后便是自由。清算牌照放開,大家都可以去申請,有了牌照,不就可以自由從事清算業(yè)務了嗎?
先來看看申請門檻?!稕Q定》明確指出:
“主要出資人申請前一年總資產不低于20億元人民幣或者凈資產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且提出申請前應當連續(xù)從事銀行、支付或者清算等業(yè)務5年以上,連續(xù)盈利3年以上,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guī)記錄”。
《辦法》做了進一步細化,比如機構設立的注冊資本金提出了10億元的要求,還對銀行卡清算機構的高管資質和行業(yè)經驗年限提出較高要求——要求50%以上董事和全部高管都具備專業(yè)知識,從業(yè)經驗需要5年等。
門檻很高,絕大多數第三方支付機構都在門檻之外。
當然,即便達到了門檻要求,面對激烈的競爭,也未必有戲。因為清算市場具有很強的規(guī)模效應,強者恒強,放眼國際市場也只有五家主要的玩家。新進入者再多,最后活下來的也只會是少數幾家。所以,與其一開始放開進入,事后清理整頓,倒不如遵循這個市場的特點,制定較高的準入門檻,只放大玩家進入,確保清算市場的健康和持續(xù)發(fā)展。
銀行直連的身后事
幾乎再無疑問,銀行直連模式已經完成了其歷史使命。
巨頭有一年的過渡期,要著手開始轉型,適應新規(guī)則。而對于大多數中小支付企業(yè)而言,倒是迎來了喘息的空間和繼續(xù)生存的機會。畢竟,草莽時代,更易出現巨頭,但更多的中小機構也很容易成為炮灰;規(guī)則一旦明朗,巨頭的發(fā)展固然受限,但更多的中小機構也有了更多的話語權和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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