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話大王」鄭淵潔在意維權嗎?丨亮見27期

丨劃重點

1. 作為童話作家,鄭淵潔擁有作品的著作權,但是虛擬角色的名稱,如舒克、魯西西和皮皮魯,屬于商品化權益。

2. 鄭淵潔聲稱他有700多個商標被侵權是權利人的主觀認識,并不意味著這個商標確實存在侵權行為。

3. 作為當事人滿足提出維權條件的情況下,有權利提出請求權并進行維權。

4. 鄭淵潔通過公司主體提出一系列維權請求是正當權益,從本質上來講沒有惡意過度維權行為,只不過是對商標法不太熟悉。

丨概述

4月18日,@鄭淵潔 微博發(fā)布告別書,稱其原創(chuàng)的知名文學角色未經(jīng)授權,被不法商家惡意注冊了710個侵權商標,用于兜售各種商品。鄭淵潔稱將告別商標維權,依然會寫作,但作品永遠不再發(fā)表。

前商標評審委員會審查員張月梅認為,對鄭淵潔維權事件的認知,要理解商標維權的概念,需要清楚區(qū)分維權請求和侵權行為的認定。

張月梅表示,虛擬角色的名稱,如舒克、魯西西和皮皮魯,本身并不享有著作權,只是一種權益,要判斷商標是否被侵權,需要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以事實為依據(jù)和以法律為準繩作出判斷,而不是僅憑個人主觀認識。

對于德國舒克和中國舒克的糾紛,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chǎn)權學院副教授尹臘梅認為,在權利沖突的情況下,如何權衡商品化權益是一個很常見的問題。

比如,鄭淵潔認為舒克是他創(chuàng)作的,享有商品化權益,但舒克也是的德國舒克一直使用的商標,這種情況下商標和其他標識可能會沖突,而商標權和商品化權益的保護邊界,在實踐中不是十分的明確,不能僅憑一點就認為他是惡意維權。

以下為直播文字精華實錄:

01

維權請求、商標侵權是兩個概念

劉興亮:鄭淵潔老師說710個商標被侵權,因維權困難以后不再發(fā)表新作,那么商標維權到底有多難?

張月梅:鄭老師對此案的反應是正常商標案件當事人的反應。在我的職業(yè)生涯中,也遇到過許多人對商標法案件作出類似反應的情況。

首先我們需要理清維權和侵權的概念。作為童話作家,鄭老師擁有作品的著作權,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虛擬角色的名稱,如舒克、魯西西和皮皮魯,本身并不享有著作權,不具備法定權利,只是一種可以保護的權益。

商標法對虛擬角色的保護力度及程度,經(jīng)歷了長期的法律討論和實踐。直到2015年,商標確權案件中才正式承認虛擬角色名稱的保護,賦予其商品化權益的保護。因此,鄭老師認為他很難維權,因為他的相關權益在2015年之前確實很難得到保護,現(xiàn)在,許多案件中已經(jīng)充分保護他的權益。

鄭老師聲稱他有700多個商標被侵權,是權利人的主觀認識,這并不意味著這些商標確實存在侵權行為。要判斷商標是否被侵權,需要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依據(jù)事實和法律作出判斷。

因此,要理解商標維權的概念,需要清楚區(qū)分維權請求和侵權行為的認定。

事實上,有很多成功的商標維權案例,法律規(guī)定非常完善,且審查審理標準也公開透明,執(zhí)行也非常到位,但商標本身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每個人對其認知不同。因此,具體到某個案件時,難易程度是一個相對的話題。

尹臘梅:我能夠理解鄭老師二十多年來為了維護他的商標權利所付出的努力,以及他最近感到沮喪的想法。

商標是指文字、圖形或其組合,以及其它能夠產(chǎn)生顯著性的標志。即便是一個有名的商標,也往往是由我們都熟知的文字組成。在商標爭議中,焦點往往是商標的近似程度和是否會混淆,判斷起來并不容易。涉及到在先權益和商標沖突的情況下,在先的標識是否使用并產(chǎn)生了較大的商業(yè)影響是判斷他人是否構成搶注的一個重要因素。然而,如何證明是不是存在一個在先的權利,是一個復雜的問題。

在涉及到在先權利與商標的爭議中,維權的方式不僅僅是向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提出異議或無效宣告請求,也還可以根據(jù)《民法典》《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

例如,邁克爾喬丹曾經(jīng)在中國提起訴訟,聲稱喬丹是他的名字,喬丹體育公司將他的姓名搶注為了商標。他一方面向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提出商標無效宣告請求,結果喬丹體育公司已注冊的那些沒有滿五年的商標,就被宣告無效了;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商標已經(jīng)注冊超過了五年,導致這些商標很難被宣告無效,在這種情況下,他后來就選擇了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以主張自己的姓名權遭到侵害為由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前兩年的新聞中,報道了鄭老師對一個已經(jīng)核準注冊超過5年不可爭議期的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最后得到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的支持,我對此表示很崇拜,因為在當時的授權確權環(huán)境下,在不涉及到損害公共利益、被搶注的也不是馳名商標的情況下,對超過5年的注冊商標宣告無效是非常困難的。

02

皮皮魯與舒克貝塔屬于商品化權益

劉興亮:皮皮魯,舒克貝塔這類知名作品中的人物名稱,鄭淵潔老師享有什么樣的權利?

尹臘梅:鄭老師的作品中出現(xiàn)了許多廣受歡迎的角色,這些角色名稱和作品名稱在我們的法律中被稱為「商品化權益」。在電影、電視劇、動漫等領域,我們所熟知的一些角色和作品名稱,如「狂飆」、「米老鼠」等,都被認為是商品化權益。

為什么叫權益?因為它不屬于現(xiàn)行民法明確承認的類型化權利之一。

我印象深刻的一個案例是「功夫熊貓」,當時制片方享有與該電影相關的商品化權益。然而,有人把「功夫熊貓」的英文「KUNG FU PANDA」申請注冊在方向盤罩上。制片方對該商標申請?zhí)岢隽水愖h,稱這個商標申請侵犯了他們的在先商品化權。相關裁判文書中出現(xiàn)了「商品化權」這個詞,從而推動了我國司法實踐中對商品化權益的保護。雖然商品化權益實際并未被法律明確承認為一種類型化權利。但是由于反不正當競爭法又確實保護這種商品化權益,故而實踐中,法院通過擴張解釋《商標法》第32條所稱的「在先權利」的范圍,從而對商品化權益給與一定程度保護。對于知名角色名稱的創(chuàng)造者而言,如果能證明這個角色名稱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就有可能通過無效宣告請求來使別人搶注的商標無效。

劉興亮:目前商標注冊一般要經(jīng)過哪些流程,中介機構在其中扮演什么樣的角色?

張月梅:首先需要提交申請。商標局會先進行形式審查,如果主體符合要求,證件齊全且提交的商標標樣符合格式,則被視為形式上符合要求。商標局會在形式復核后發(fā)送受理通知書,隨后進行商標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實質審查,包括商標是否可以被使用,比如特定的地名,行政區(qū)劃名稱等,其次則是是否與其他商標權利存在沖突。

現(xiàn)在我們的商標審查速度非??欤赡苁侨澜缱羁斓膰抑?,通常需要三個月到四個月時間,商標局會做出初審決定,即初步審定或駁回商標申請。由于初審時還不知道是否侵犯了其他人的在先權利或商品化權益等,商標局會發(fā)布初步審定公告,公告期為三個月。

在此期間,任何在先權利人都可以提出異議。如果有異議,審查時間需要9到12個月。如果商標被認為不合法,就不予注冊,否則就會被核準注冊。

我們國家商標申請量非常大,現(xiàn)在已經(jīng)有4000多萬注冊商標。去年2022年有700多萬件新申請,在2020年和2021年分別有900多萬件申請。

商標代理機構在商標確權和侵權程序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作為專業(yè)的商標代理人和專業(yè)服務機構,一方面了解法律,另一方面熟悉行政機關的程序和標準,可以提供非常專業(yè)的服務,但每個行業(yè)都有好與壞,存在良莠不齊現(xiàn)象,遇到商標問題還是建議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來辦理。

劉興亮:商標維權一般會通過什么形式進行,需要準備哪些材料,需要什么提條件,維權的流程和時長大概是什么情況?

尹臘梅:雖然我們平時講到商標維權,一般是指注冊商標持有人通過民事、行政手段對侵權仿冒者提出侵權指控,但今天的話題主要集中在在先權益持有人認為他人搶注了自己的在先標識從而進行維權的現(xiàn)象,所以我介紹下后面這種維權的流程。

像鄭老師這樣,認為相關標識或者在先的權利或權益被他人搶注,他需要證明自己擁有這些權利或權益。

由于《商標法》第32條規(guī)定的是「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xiàn)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jīng)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所以在先權益享有人需要證明在他人商標申請日以前,自己對該標識的使用產(chǎn)生了較高知名度,比如使用時間越早越好,使用的地域范圍越廣泛越好,證明的落腳點在于公眾已經(jīng)將這個標志與他形成了唯一對應關系,就是一看到這個標志,就會聯(lián)想到他。比如,一聽到米老鼠,公眾就會想到迪士尼公司。如果他的角色名稱曾作為商標使用,他還可以提供他在標識宣傳、使用該標志銷售商品或服務等方面的證據(jù),例如,簽訂的廣告合同、銷售合同、交易憑證、發(fā)票、廣告宣傳的效果、商標實際使用方式等證據(jù)。很多企業(yè)會通過第三方網(wǎng)站以及像微信公眾號這種自媒體平臺發(fā)布商標使用的廣告,而且會積攢一些媒體報道、公眾評論,這些都是相當好的使用證據(jù)。當然,由于證據(jù)的收集和整理具有很高的專業(yè)要求,建議尋求律師或商標代理人協(xié)助處理。

在先權益持有人可以對處于初步審定公告期(也就是異議期)的申請中商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時間必須在商標初步審定公告后的三個月內,以郵寄或網(wǎng)上提交日為準。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會要求被異議方提交答辯材料,最終由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在審查雙方的主張和證據(jù)基礎上,做出相應的裁定書。如果在先權益持有人的異議主張未得到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的支持,他可以在該商標核準之日起五年內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同樣地,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會根據(jù)雙方的主張和證據(jù)情況,出具裁定書。如果在先權益持有人的無效宣告請求未得到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支持的,還可以向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一審行政訴訟結束后任何一方不服判決的,還可能發(fā)生行政訴訟二審。整個時長,預計要好幾年。復雜的案件,十幾年的也有。

03

中國舒克起訴德國舒克,是否過度維權?

劉興亮:鄭淵潔就舒克商標向燃氣設備閥門公司德國舒克維權,是否存在過度維權的問題?

張月梅:過度維權這個詞,我們需要分別從不同的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

因為舒克是鄭老師作品中的童話人物,鄭老師對舒克享有在先權益,在此情況下,鄭老師確實有權利提出維權請求。

提出維權請求需要滿足兩個條件:首先確實有正當權利,其次個人認為存在侵權行為,鄭老師在確保其享有在先權益的情況下,有權利提出維權請求。

關于「舒克」這個商標,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最終給出了兩個理由,認為其不構成侵權。

一是雖然鄭老師的童話角色名稱「舒克和貝塔」具有較高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但爭議商標核定使用在第7類閥(機器部件);調壓閥等商品上,上述商品在性質上屬于機器工業(yè)產(chǎn)品,具有專門用途,屬于專業(yè)生產(chǎn)領域,上述產(chǎn)品與童話角色知名度主要涉及的文化、娛樂領域及衍生的日常生活用品存在較大差別,相關公眾一般不致認為二者存特定聯(lián)系。這一段的意思就是不會帶來混淆誤認,不會損壞鄭老師的權益。

第二個理由是,被申請人提供的證據(jù)表明,爭議商標在燃氣設備閥門產(chǎn)品上注冊使用多年,在行業(yè)領域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另根據(jù)被申請人提交的證據(jù)可知,「舒克」二字來源于被申請人合作公司「德國舒克集團公司(FranzSchuck GmbH)」中「Schuck」及其創(chuàng)始人姓氏「Schuck」的中文翻譯,故在案證據(jù)尚不足以證明被申請人注冊爭議商標具有搭便車或不當利用該角色名稱的故意。這一段的意思就是人家這個「舒克」商標有合理來源,不是抄的鄭老師童話角色名稱。此「舒克」非彼「舒克」。

因此,只要滿足兩個前提條件:來源正當合理且不損害他人利益,那么國知局就認為這不涉及侵權。

目前商標法并未對過度維權進行規(guī)定,如果對方認為未侵犯你的權利,而你卻指控對方侵權,并且由此使對方聲譽和利益都受到損失,那么對方有權提起民事訴訟并請求賠償。因此,如果過度維權需要承擔由此帶來的不利后果。

劉興亮:德國舒克燃氣公司這個事情上,尹老師認為什么情況下,鄭淵潔老師的訴求有可能會得到支持?

尹臘梅:在這個案件中,德國的舒克公司如果不是其創(chuàng)始人叫舒克,同時如果在德國公司申請舒克商標之前,鄭淵潔老師也曾將他的舒克這個角色名稱許可他人使用在這類商品上作為商標用過且有一定影響,這種情況下,鄭老師的主張有可能得到支持。

權利沖突是常見的一種現(xiàn)象。比如姓名權和注冊商標沖突的情況就很多。我們以前討論過一個例子——一位四川老人的名字叫劉德華,從出生開始就叫劉德華,比我們都知道的那個明星劉德華還年長,如果這個老人要開早餐店,注冊一個「劉德華」商標,我們普通消費者看到這個「劉德華」早餐店的店招,第一反應很可能會聯(lián)想到劉德華,但是,他的商標就應該被無效掉嗎?我認為不是。因為這個老人自己就叫劉德華,因此他使用和申請注冊「劉德華」商標,是有自己的正當理由的。明星劉德華也證明不了這位老人所使用的名字就是這位明星的名字。

維權是正當訴訟權利,只有那些明知自己權利基礎存在瑕疵,還去反過來告他人,故意破壞他人正常經(jīng)營,違反誠信原則的人,才可能構成惡意訴訟。

我不認為鄭老師是過度維權,而是在合法維權。

他對自己的知名角色名稱有情感,認為該名稱創(chuàng)造了很多價值,具有影響力,因此認為那些和他角色名稱相同的商標是搭了他的便車從而進行維權,并不能說是有惡意。商標權和商品化權益的保護邊界本身并不十分明確,不能僅憑他最后沒有被支持就認為他惡意維權。

劉興亮:我們應當如何平衡法律和樸素的道德觀之間的關系?

張月梅:對于鄭老師,我尊敬和敬佩他作為一個文學家的成就。事實上,他的很多作品的名稱確實被別人搶注為商標,他也通過公司主體提出了一系列維權請求。從本質上來講,鄭老師沒有什么惡意過度的行為,只不過是鄭老師對商標法不太熟悉。

有很多當事人和鄭老師的處境一樣,他們可能不了解法律規(guī)定,單純認為這是我的東西,你不能用,但法律并不是這樣規(guī)定的,要做到利益的平衡,對任何已存在的權利保護都是有條件的,比如我們討論的商品化權益。

不管是名人還是普通人,對于一些法律和法規(guī)等敏感的話題,應該深入了解相關知識和適用要件,以避免誤導他人和引起不必要的爭議。

尹臘梅:今天的案件讓我想起「為權利而斗爭」這句名言,鄭老師在這個領域為我們樹立了榜樣,這種維權精神是值得贊揚的。

很多舒克商標注冊已經(jīng)超過了5年、10年或20年,但早期國家沒有提供商品化權益保護,近幾年來,相關司法實踐開始對在先權利的范圍進行擴張解釋,滿足一定條件的在先商品化權益可以阻礙在后的商標搶注,權益持有人的維權才有了被支持的可能性,但是很多商標又已經(jīng)注冊超過了5年,確實也很無奈。法律的完善與經(jīng)濟發(fā)展息息相關,而維權意識在不斷提高,是一件好事。當然,維權也有邊界,提升法律意識,合理維權,需要整個社會共同參與。但我認為,法律與道德基本上是一致的。我們道德觀念認可的東西,法律也應該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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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3
「童話大王」鄭淵潔在意維權嗎?丨亮見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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