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設立“暗夜保護區(qū)”,可以推廣

近日,《成都市中心城區(qū)景觀照明專項規(guī)劃(2017—2025)》的出爐引起輿論關注。因為在規(guī)劃中,成都提出了劃定“暗夜保護區(qū)”的設想。依照《規(guī)劃》,成都將按照該亮則亮、該暗則暗、合理分區(qū)、光暗平衡,減少城市光污染源產生的原則,劃定暗夜保護區(qū)。

這是成都市首次制定關于城市夜景照明的專項規(guī)劃,放諸全國,該設想也屬前衛(wèi)。近年來,在國際上有不少環(huán)保、公益組織曾提出“暗夜保護”的理念,但“國際暗夜協(xié)會”等組織主要意在保護尚未被工業(yè)照明污染的暗夜星空,而成都則是作為一座現(xiàn)代化的超大城市提出了“暗夜保護區(qū)”的概念。

成都的做法體現(xiàn)了人類對“暗夜”認知的巨大變遷。所謂長夜漫漫,在人類的大部分歷史中,黑夜常與恐懼相聯(lián)。工業(yè)革命之后,對電力的利用改變了這一切,夜晚作為一種資源得到開發(fā),夜生活成為大都市日常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同時,徹夜的商業(yè)和公共照明,也造成了光污染,夜晚的黑色逐漸淡去,而星空則在大多數(shù)城市幾乎完全消失。

只要現(xiàn)代文明存在,人類的夜晚注定輝煌常駐。但“暗夜保護區(qū)”設想的提出也并非逆流。它體現(xiàn)了一種否定之否定:良宵雖好,卻也經不住過度開發(fā)。因地制宜劃定需“調暗”的區(qū)域,在商圈鬧市有出彩的華燈,在自然生態(tài)為主的區(qū)域里,燈光只滿足最基礎的照明,讓靜謐的歸靜謐,喧囂的歸喧囂,這樣的城市才更宜居。

燈光使夜晚時間具有了更多“使用價值”,但人類仍舊不能失去暗夜和星空。暗夜和星空不僅是一種生活氛圍和旅游資源,更是長久的情感所系。在人類歷史上,是夜空跨越時間與空間把人類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但愿人長久千里共嬋娟”,“今人不見古時月,今月曾經照古人”,所有的人類文明都曾因為暗夜與星空孕育出最精彩的故事。

康德說,在這個世界上,有兩樣東西值得我們仰望終生,一是我們頭頂上璀琛的星空,二是人們心中高尚的道德律。面對浩瀚的星空,人類是如此渺小、無知和孤獨。所以馬云會在上周二的退休之夜演講中會說,面對星空,我們都是無名小卒。夜空使人頓生敬畏之心,而失去黑夜則使普通人在日常中缺失了對宇宙的直觀感受。

在中國,媽媽和孩子坐在草堆上仰望星空曾經是無數(shù)代人的共同記憶,但自從燈光把城市占領,星空就變成了一種奢侈品。我們的下一代甚至需要到遠至內蒙、新疆的荒野里才能獲取體驗,如果每個大都市都有一塊“暗夜保護區(qū)”,使星空變得不再那么珍稀,至少對下一代人的成長有利無害。

本文是為《新京報》9月15日所撰社論,見刊文有改動,此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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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7
成都設立“暗夜保護區(qū)”,可以推廣
近日,《成都市中心城區(qū)景觀照明專項規(guī)劃(2017—2025)》的出爐引起輿論關注。因為在規(guī)劃中,成都提出了劃定“暗夜保護區(qū)”的設想。依照《規(guī)劃》,成都將按照該亮則亮、該暗則暗、合理分區(qū)、光暗平衡,減少城市光污染源產生的原則,劃定暗夜保護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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